上海65亿稳定币跨境换汇大案暴露监管困境:政策严打为何难阻违法乱象?
作者:邵诗巍
「稳定币」为什么突然就「火了」
最近这段时间,有关「稳定币」的概念着实有点太火了。这对于未曾关注过 Web3、虚拟货币的群体来说,「稳定币」也许还是个略显陌生的词汇。但作为已经深耕区块链法律服务多年的律师来看,每天都在接触到与之相关的业务与案件,现在,它似乎「破圈」了。
但是最近短短几天,下面几个新闻事件放在一起,多多少少还是感觉有点魔幻。
2025 年 7 月 10 日,上海市国资委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围绕加密货币与稳定币的发展趋势及应对策略开展学习。
2025 年 7 月 16 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以稳定币为媒介的跨境换汇大案。案件显示,杨某等人通过操作国内空壳公司账户,为不特定客户海外账户提供稳定币,进而实现资金的跨境转账获取收益,三年来参与非法买卖外汇的金额高达 65 亿元。
2025 年 7 月 18 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正式签署《指导与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简称《天才法案》),标志着美国首次正式确立数字稳定币的监管框架。
同时,香港也即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正式施行《稳定币监管条例》,成为全球首个专门为法币稳定币建立全面监管体系的司法辖区。
这几件事放在一起,一边是中美港等主要金融中心在推动稳定币的合规化、金融化;一边是国内部分办案机关仍视稳定币为「非法金融活动」的典型场景。
这种监管节奏与制度观念的错位,似乎在提醒我们:是时候该重新审视「稳定币」的现实角色与制度位置了。
为什么黑灰产都如此的钟爱稳定币?
地下钱庄之所以把虚拟货币(尤其以 USDT 为代表的稳定币)作为跨境换汇的首选,核心原因在于它技术性地突破了传统换汇面临的额度限制、资金池压力、到账时效、身份隐蔽性与司法辖区差异等多重瓶颈。这也直接导致监管政策在「虚拟货币匿名性风险」和「虚拟货币洗钱风险」面前屡屡失效。
首先是「额度限制」的问题。按我国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制度,每人每年最多只能购汇 5 万美元。传统地下钱庄常靠分拆人头、伪造贸易单据来规避这一限制。但在稳定币出现之后,通过 USDT 或 BTC 等加密资产进行链上转账,完全可以绕过这一额度上限,实现百万级美元的一次性跨境转移。
其次是「资金池压力」问题。以往地下钱庄需在境内外两地各自准备外汇头寸,风险高、成本重。而稳定币则打破了双边备付的逻辑,只需要在境内归集人民币,就可以在境外交易所即时完成币币兑换或币 - 法币转换,启动门槛从数千万迅速下降至几十万元。
第三是「到账时效」问题。传统银行电汇通常需 T+1 至 T+3 个工作日,且必须提交一系列合规材料。相比之下,链上转账平均 10 分钟至 1 小时内即可完成到账,全天候运转、无节假日限制,大大提升了资金流转效率,这也使得客户普遍愿意支付 1% 至 3%,甚至更高的手续费以换取「急速到账」。
第四是「身份隐蔽性」问题。传统跨境汇款往往通过银行流水、海关报关单等留下较为完整的监管链条,而虚拟货币交易中,借助链上地址混淆器、脱敏钱包以及境外交易所,资金流向与真实身份之间的联系被多层割裂,执法机关的侦查难度大幅上升,破案周期也显著延长。
最后,还有一个被灰产频繁利用的监管套利点:司法辖区的差异性。传统换汇需同时应对境内外两地监管,但借助稳定币这一跨境媒介,不法资金常在宽松监管的司法辖区完成最后的法币落地,即便境内账户被冻结,境外资金仍可安全退出,从而实现在「不同监管地区」自由穿行。
可以说,稳定币技术的介入,不仅重构了非法换汇的运行方式,也极大地放大了黑灰产的效率和隐蔽性。这种低门槛、去中心化、强跨境能力的工具,正成为跨境资金「灰色流动」的新型技术基础设施。
国家为何持续高压打击虚拟货币相关犯罪?
我国对于虚拟货币相关犯罪的高压打击,是基于以下两个核心监管逻辑:
第一,虚拟货币具有天然的匿名性与可跨境流动性,难以被传统金融监管体系有效穿透,容易被用于掩饰、转移非法所得。
2024 年 8 月 20 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已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的行为正式列为洗钱方式之一,这意味着司法机关对于「虚拟资产洗钱」行为的打击已进入明确化、制度化阶段。
第二,我国作为实行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虚拟货币的无国界特征也极易成为规避监管、实现非法换汇的技术工具。
这类行为不仅扰乱金融秩序,还对宏观调控与国家经济安全构成实质性影响,主要包括:
- 统计失真:由于虚拟货币交易链条不受本地监管机构掌控,导致外汇实际流出无法准确计入官方统计口径,从而造成国际收支、外汇储备出现「数据黑洞」;
- 宏观调控失灵:央行无法准确把握市场外汇供需的真实情况,可能误判汇率、利率调整时机,影响政策有效性,甚至需动用大量真实储备去「填补」流出空缺;
- 税收与资产流失:通过虚拟币非法换汇避税,导致国家在结售汇环节的存款准备金、跨境税源和反洗钱数据流失。
自 2017 年「九四公告」首次明确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以来,监管力度不断加码。2020 年起的「断卡」专项行动,在打击传统银行卡犯罪的同时,也促使地下钱庄、网赌团伙等逐步将资金通道切换至稳定币等数字资产工具。即便 2021 年 9 月的「924 通知」再次重申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但现实中,因稳定币的高流动性、低门槛、强隐蔽等特征,其使用反而在灰产领域愈加活跃。
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催生出了一批「低买高卖」套利的中介群体,俗称「U 商」——他们并不直接参与币圈项目,也不涉足洗钱、赌博等链条上游环节,却常因提供撮合交易、赚取汇差而被指控涉嫌非法经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高发罪名,也是当前司法实务中被卷入刑事程序的「高风险边缘人群」。
靠政策的持续打压,真的能「消灭」稳定币吗?
从 2017 年的「九四公告」,到 2021 年「924 通知」,再到 2023 年以来全国各地对虚拟货币交易、非法换汇行为的持续严打,监管政策的密度与力度都已显著增强。然而,作为一名办理过大量虚拟货币、非法经营、非法换汇领域刑事案件的律师,也可以说是每个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亲历者」,我也在办理每一个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不断思考:
这种持续严打的方式,是否真的能够实现有效打击犯罪,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目的吗?
这个疑问的产生,也是因为在我本人所接触或办理的大量案件,有不少是这样的情况:
被抓的都是「边缘人物」:
无论是我经手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案件,还是地下钱庄、换汇公司、洗钱网络,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是,被抓的的往往是打工领工资的普通员工、帮忙搬钱的「车手」、介绍换汇收取少量介绍费的中间人,靠低买高卖赚差价的 U 商,当然,也有被此类案件牵扯进来的贪官。但这些人,往往既不是决策者,也不是链条核心,更谈不上真正的收益方。
主犯在逃,执法手段难以追及:
很多案件的操盘者、大老板早就跑到国外了,甚至早就变更了国籍。跨国执法是有成本的,甚至,我的当事人多次向承办人提到主犯人在中国香港,但办案单位并没有主动抓人,因为大陆警方在香港也是没有执法权的。
国家损失难以追回,司法资源高强度投入却回报有限:
以 2022 年湖北荆门警方破获的 4000 亿涉案流水的跨境网络赌博案为例,该案被称为全国首例经法院判决没收的「虚拟货币第一案」。
从立案到判决,历时近两年,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虽然法院最终对「部分冻结虚拟货币」作出了没收判决,但据知情人透露,实际追回金额远远低于预期。
原因在于,大量涉案资产以虚拟货币形式存放于境外交易平台或海外公司账户中,例如 USDT 的发行方泰达公司本身即注册于美国,中国执法机关希望其配合司法扣押,也面临诸多现实难题。
碎片化打击的执法现实,治标却难言治本
上述问题揭示了一个现实:对于真正作恶的主犯而言,违法成本往往仅仅是让「边缘人物」去替罪服刑;而对于那些被抓的人来说,他们不过是整个链条中的一个环节——既不是组织策划者,也不具备承担全链条后果的能力。刑法的打击虽具有威慑力,但在实践中,却让「介绍人」、「搬运者」、「兑换者」成为主要受罚对象,治标却难以治本。
与此同时,国家在一宗宗案件中投入的大量警力与执法资源,能否换来系统性治理效果,值得深思。让我们回顾近年被官方通报的典型案件:
- 上海浦东法院公布 65 亿元稳定币跨境非法换汇大案,杨某利用 17 家空壳公司操控跨境「对敲」(2025 年)
- 北京警方破获 20 亿元虚拟货币连环案,利用 USDT 进行「跨境对敲」,为赌客、跨境电商等提供人民币—外币兑换通道(2024 年)
- 山东青岛警方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联合破获了一起特大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高达 158 亿元(2023 年)
- 湖北荆门警方破获全国虚拟货币第一案,湖北荆门警方破获一起跨境网络赌博案,涉案流水 4000 亿元(2023 年)
- 浙江杭州法院判决赵某等以在迪拜收迪拉姆,购入 USDT,境内卖出得人民币方式循环套利非法经营案,涉案流水 4385 万余元(2022 年)
- 上海宝山法院判决郭某钊、范某玭等人搭建「tw711 平台」、「火速平台」等网站非法换汇案,涉案流水 2.2 亿(2022 年)
从实务当中,似乎呈现出一种「越堵越漏」、「越打越大」的失控感。国家寄望于通过一个个个案惩治实现全社会警示效应,然而实际情况确实,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都困在自己的信息茧房里。在案发前,这些人可能都未曾留意过相关新闻,或者,即便看到,也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和自己是否相关。
稳定币主导权,是我们主动抛弃的
如果说打击灰产是「防」,那主导合法替代路径,本应是「攻」。但遗憾的是,在这个领域,我们的主动权是自己抛弃的。
回看当年,中国一度才是全球稳定币大国。今天那些被全球币圈所熟知的交易所——Binance(币安)、OKX、Gate.io、火币、抹茶等,创始人几乎清一色是中国人。曾经,交易所运营团队设在境内,币圈资讯平台扎堆发展,绝大多数用户用人民币或人民币稳定币完成虚拟货币交易结算。
但如今,这一切都成为了过去式。如果不是因为连续出台的政策壁垒,导致项目方、平台运营方、投资团队被迫关停或选择出海,中国原本极有机会主导整个稳定币生态。而如今留在国内的,往往只是底层的打工人。
政策围堵之外,我国其实也试图另辟蹊径。自 2016 年起,央行就启动了数字人民币的研发,明确提出对外公开发行数字货币的目标,并由姚前担任首任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其设计目标,某种程度上正是为了对标美元稳定币,并尝试通过数字人民币来实现以下几重意图:
- 减少对美元通道的依赖,在跨境贸易、投资、援助等场景中,用数字人民币结算,绕开 SWIFT 与美元清算体系,降低国际制裁风险;
- 抑制资本外逃与非法换汇,从技术层面替代 USDT、USDC 在地下金融系统中的作用;
- 为企业与个人提供一个「官方出品」的、合规、无手续费的数字现金工具,以弱化稳定币的灰色吸引力。
但由于数字人民币缺乏广泛的应用场景和生态配套,即便技术层面已基本就绪,但市场端的接受度仍然低迷,强扭的瓜不甜,这一路径并未形成真正有效的支付替代。用户不买单,仅靠行政命令强行推广,不具有可行性。
另外,稍微有些黑色幽默的是,2024 年 11 月 20 日,官方通报姚前严重违纪违法,其中提及其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为特定科技企业「贴身」扶持,并涉嫌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权钱交易,成为那些原本应被监管的「围猎者」的重点培养对象。
推广数字人民币未能实现政策目标,一方面证明了政路径的局限性,另一方面也凸显出对稳定币「封杀」的另一面:政策抵制并未消灭问题本身,只是让灰色路径更加隐蔽、地下交易更加复杂隐蔽。对于现有的监管来说,反而带来了更多的困扰。
稳定币的优势有哪些?有哪些使用场景?
2025 年 7 月 18 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天才法案》,正式确立了数字稳定币的监管框架。对此,复旦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立坚公开评价:「美元稳定币,本质是美元在区块链世界的代币化投射,是美元霸权的数字延伸。它通过技术手段放大了美元的全球渗透力,但也带来了新的系统性风险。对国家而言,稳定币也成了货币主权博弈的新战场。」
回过头来看,原来被我们视为糟粕的东西,似乎却被对手视若珍宝,同时,如今也成为了对手反制我方的武器?
从技术视角来看,稳定币是一种锚定法币价值、运行于区块链网络之上的可编程数字资产。其核心机制,是通过链下储备资产(如美元、人民币等)的托管,将法币的账面价值映射为链上的同质化代币。它不依赖银行账户即可转移,依靠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具备高效、去中心化、低成本等特性。
- 正因如此,稳定币被广泛用于以下典型场景:
- 跨境贸易结算:企业间可通过 USDT 或 USDC 等美元稳定币,实现秒级跨境支付,大幅降低外汇手续费与清算周期;
- 自由贸易区与保税仓支付系统:在自贸园区内,人民币稳定币可用于一键分账,涵盖仓储、关务、物流等多种场景;
- 供应链金融:平台企业利用稳定币贴现应收账款,并自动完成上下游的多级拆分转付;
- 碳交易与数字资产市场:以稳定币为标的的「链上信用资产」可实现 7×24 小时自动撮合,提升碳信用、数字权益等类资产的流动性;
- B 端与 C 端支付工具:作为跨境工资发放、留学缴费、离岸理财、保证金管理等支付场景中的无缝中介,稳定币能有效打通传统金融系统与链上经济之间的「最后一公里」。
我们必须看到,稳定币确实可能被用于洗钱、私人换汇等非法活动,但也有切实的正向用途,这正是为何美国、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多地都在积极尝试探索为其设计「合规沙盒」。
因此,我们在评估稳定币监管政策时,不能只盯着其「匿名性」「无国界」等风险标签不放,更需要深入理解其在跨境支付、金融服务、产业协同等方面的价值。与其将其彻底排斥于体制之外,不如正视其作用逻辑,思考如何以可控方式让其为我所用。
稳定币不是犯罪工具,制度缺位才是问题根源
稳定币不是天然的犯罪工具,它是新金融结构的载体。它是否会被滥用,关键取决于制度是否能及时跟进。一味的打压,并不能阻碍技术的飞速发展,同时,我们失去的,也不仅仅只是监管不能达到预期,更是本可掌握的全球竞争力。(事实上,似乎我们也从来不曾积极争取和主动建设)。
从我作为刑事律师的办案经历来看,制度的真空带来的是实质性的执法困境。
第一,制度真空,办案单位认知滞后。
国内政策一味的打压、否认虚拟货币的价值和意义,且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和办案指引,其实从执法角度来说,并不有利于案件的顺利办理以及法律的正确实施。
我们在全国多地代理 Web3 相关刑事案件,与不同层级的司法机关频繁打交道。可以负责任地说,绝大多数基层办案人员对区块链的技术原理与运行机制仍缺乏基本认知。这都需要我们律师去向办案人员普及基本的概念之后,第二步才是展开关于法律争议的论证。
例如,近期我们代理的 Web3 案件,当地司法机关希望我们的当事人主动上交上亿的虚拟货币作为「违法所得」,但该案的主审法官在开庭前和我们的沟通中,主动询问我们:这一串串字母和数字(地址,交易哈希)都是什么意思啊?——决定当事人命运的案件承办人,却对这个领域一无所知,而这,却是我们办理大量涉及虚拟货币,Web3 项目方,交易所刑事案件的常态。
第二,打击策略碎片化,执法行为形同「打地鼠」。
目前我国对稳定币和虚拟货币的监管路径,并未形成成体系的合规指引。从控方的角度看,涉虚拟货币、Web3 类案件在定性上往往缺乏清晰边界,易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摇摆不定,也让执法人员疲于奔命,一直陷入「打地鼠困境」当中。
司法机关长期靠「堵漏洞、抓现行」来维持底线,注定是高成本、低产出的方式。只要市场存在真实需求,只要跨境支付、链上交易仍有空间,就永远会有「替代性方案」被开发出来。此时再去抓「边缘人」、封「下游口」,不过是延续传统打击犯罪的逻辑而已,注定治标不治本,难以形成真正可持续的治理体系。
真正有效的制度建设,既不是「纯靠打击」,也不是「闭门造车」,而是要构建一种在安全与效率之间取得动态平衡的体系。这才是未来金融治理应走的方向。
结语
真正的出路,不在于堵死「稳定币」这类技术工具,而是构建能够引导、替代、规制的合规生态体系,让虚拟货币监管政策能够精准有效地发挥作用。让该打击的无处遁形,让该利用的为我所用。